文学艺术的本质和特性(三)
三、文学艺术的特性--美感特性
美感特性,是文学艺术所独有的性质。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都不将美学作为自己的研究和描绘对象。唯有文学艺术将美学作为支高的境界,它不仅求真,求善,而且求美。优秀的文艺作品不但增长人的知识,启迪人的思想,而且满足人们的审美欲望,使人得到美的陶治,得到心灵的愉悦。
什么是美感呢?美感,是指人们在创作和欣赏活动中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即审美感受。美感,属于审美意识范畴,是一种精神性的愉悦。并且,美感是内容丰富的,无论是“愉悦兴奋”,还是“悲哀激昂”无论是优美,崇高,还是悲剧,戏剧;无论是表现对象的美,还是表现目的的美,表现形式的美,都可以引起人的美感。
艺术作品为什么会给人以美感呢?
首先,艺术来源于生活,而生活中蕴涵着丰富而生动的美,如美的自然风物,美的人物,美的故事,美的语言,美的心灵等。生活为艺术提供了美。任何艺术作品所显示出的美,都是生活美的反映。
其次,艺术美高于生活美。
生活中既然有着丰富而生动的美,尽可供人欣赏,那么人们为什么还需要欣赏艺术呢?
人类的社会生活虽是文学艺术的唯一源泉,虽然较之后者有不可比拟的生动丰富的内容,但是人们还是不满足于前者而要求后者。因为虽然两者都美,但是文艺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生活却可以而且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集中、更典型、更理想,因而就更带着普遍性。艺术美,正是生活中散见的、粗糙的、不充分的美的凝练,它来自生活,又高于生活。
艺术还往往将生活加以美化。音乐中的乐曲,是从各种自然音响中选择出来并加工而成的最悦耳的声音,最宜于传达感情和被人接受的声音。舞蹈动作,也不是生活动作的原形,而是经过美化,艺术化,使之具有鲜明的节奏和动律。
同时,文艺在形式上结构上也着力追求其完美性。如对比、匀称、呼应、变化、统一、和谐、完整等等。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还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形式美,诗词的格律、戏曲的程式,写意绘画的笔墨、器乐演奏的技法,都具有审美的意义。
文学艺术的美感特性,不仅表现在对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美的人,美的事物的展示,还表现于艺术目的美。丑的形象,同样具有审美价值。人生的罪孽灾害通常只引起愤恨,悲剧却教我们于罪孽中见出伟大庄严;丑陋乖讹通常只引起嫌恶,喜剧却叫我们在丑陋乖讹中见出新鲜的趣味。所谓“逢丑必俊”,正是丑在艺术中审美价值的说明。
正因为文学艺术具有从美的角度出发去思考生活,表现生活的特征,所以产生了独特审美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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