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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可道,非常道(关于windows xp的盗版问题)
[ 2008-11-8 10:25:00 | By: 壞メoヤ尐メ ]
 
自微软windows黑屏事件以来,一时间各路QQ好友内群情激涌,许多QQ群内的公告只差没号召网友去打砸微软客服部了。这确实让我有些惊讶,我觉得微软从没有强迫别人使用Windows,他们只是坚决阻止别人盗用罢了。大家都打开门做生意,谁也无法强迫谁。是的,你喜欢我的软件,用盗版也非要我的不可。但我希望你付钱才用;你嫌贵,欢迎买别的,货架上有的是价格便宜的替代品(譬如求伯君先生一直倡导的国产免费操作系统);你盗用,不行。如此而已。怎么就变成了“强行推销”呢?强盗逻辑发展至此,可谓登峰造极。
下面是近期在群里的一些讨论内容,稍微整理了一下,针对群友们提来的各类质疑,“A”中的红字部分为我的回复。期间援引了经济学者薛老师的一些观点,望其万勿介意,呵呵。


Q:微软windows设置黑屏这事件本身就是对消费者的侮辱,你不觉得么?
A:我认为,首先,“盗用者”不是“消费者”,微软本没有责任向他们提供任何服务,更不用说完整和完善的服务,“侮辱”实在无从谈起,要饭就别嫌馊了;其次,微软的在线交互操作和弹出提示信息等行为是用户在安装软件和接受验证前就同意的。假如不同意,用户就应该停止安装和拒绝参与。你情我愿,是合约的基本精神。


Q:我们使用盗版是为了抗议微软的垄断!
A:在中国垄断的行业太多了,医疗、教育、邮政、电力、电信、石油……这些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东西,要抗议的话,几时能轮到PC软件?好,就算微软垄断,罪大恶极,盗用就因此合理了吗?油田开采也是垄断的,试问到油站偷油的后果是什么?


Q:微软的软件2000元一套,是普通中国人年收入的20%,怎样指望我们不受盗版诱惑呢?
A:嗯,同理可证:劳斯莱斯2000万元一辆,是2000个中国人的全年收入总和,怎样指望我们不受偷窃的诱惑呢?——所谓“法不责众”,偷的人多了,也就不算偷了,是不是这个意思?


Q:这是微软蓄谋已久的计划,他们先故意放任盗版横行,然后逐渐把已形成使用习惯的我们套牢,让人无从选择,这难道不算阴谋控制我国的软件行业?
A:假如我们一直都能开上免费的奔驰和宝马,当德国人要收钱的时候,规定非正规渠道车辆不得上道,那我们是不是该控诉德国阴谋打击我国的交通事业?


Q:你打的比方并不恰当。任何一个汽车品牌,假使有5%被人偷走,那它就会被偷垮了,而微软尽管宣称它的软件盗版率极高,但它仍是世界上最富的公司。
A:我认为微软尽管蒙受了很大损失,仍然将生意做得非常出色,这完全符合经济规律。例如有家商店不幸遭到了洗劫,但还是没有倒闭,你能说它的生存是不合理的吗?你能说那些匪徒就是合理的吗?


Q:Windows的边际费用(因多一个人使用而产生的产品费用及服务费用)几乎为零,微软凭什么还要故意刁难?太贪婪了!
A:边际费用近似于零的情况还有很多——飞机起飞时没有满员,空下的位置是不是要给人免费乘坐?专家教授讲课时教室里没有坐满,是不是可以随便让人进来旁听?电影放映时影院还有空座,是不是就能敞开大门让人随意来看?等等……那么,在这个时候,你们有没有考虑过那些付费享受服务的人们的感受?


Q:在正版软件方面,微软这些年来已经从我国掠夺走了几百亿美元的利润!他们还待怎样!
A:换个角度来看,我可否理解成微软这些年来为我国提供了几百亿美元的服务呢?


Q:目前版权方面的相关法规是发达国家制定的,完全不符合我们发展中国家的标准,我们怎能服从他们的游戏规则?
A:当你站在小偷的立场上时,你当然希望刑法由自己来制定。然而即使是小偷,也不会希望住在一个随时可能被偷的国度;即使是杀人犯,也不会想要住在一个随时可能被杀的国家,是吧?这样,就必须要有一个规矩。那么,我们将面临两个可选择的社会,一个是大家可以随意偷窃杀人,另一个是大家都不可以。当然了,乍看起来这两个社会各有利弊。然而,等过上几十数百年后再来看看呢?哪个社会能够更长久稳定一些?


Q:软件产品包含了大量人类共享的知识,所以软件本身就应该拿来共享。这是“知识均衡论”你懂不懂?
A:这个理由站不住脚。书店里卖的书,是由汉字、阿拉伯数字和西文字母组成的,而语言文字是共享的,那么书店里的书是不是该免费发放?再比如,发动机的原理是共享的,轮胎的制造原理是共享的,金属的冶炼工艺是共享的,那我是不是可以像《横行霸道》里的主角一样共享街上任何一个人的轿车?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当然,你利用这些原理自己制造一辆轿车出来则另当别论。


Q:(续上)你说的是有形商品,而软件是无形的,怎能一概而论?
A:OK,那我们来做个假设。假如微软当初将windows制造成芯片格式,像手机卡一样放在超市里出售,那么你会去偷吗?为什么不呢?知识共享嘛。
所以说,重点不在于商品的有形或无形,决定你是否会顺手牵羊的区别只是投机风险的大小而已。
在我看来,微软本来的确可以采用芯片或兼容卡的方式发布产品,但这样做会对用户造成系统升级和功能扩展等方面的诸多不便。他们当初决定选用软件的方式,对全球软件业的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促进作用。这样做会招致盗版的麻烦,应该是意料之中;但打击盗版的行动,竟然会激起“盗版有理”的呼声,恐怕是他们始料不及的。

------------------------------------【以下“Q”为本BLOG内的回复】-----------------------------------------------------

Q:你除了会唱高调还会干什么?你用不用盗版?你公司用不用盗版?网上别人用盗版产生的资源你共不共享?
A:1.唱高调的显然不是我,而是铺天盖地的“盗版有理”支持者,我唱的只是反调而已。就像五一JLF事件时我不赞同所谓的爱国抵制,汶川地震时我不参与声讨“捐钱捐少了”的土豪劣绅一样,包括这次的事件,我觉得类似的谬论逐渐成为主流标志着社会文明的退步。
2.我用不用是我的隐私,你管不着;公司用不用是商业秘密,我管不着;网上别人用不用是他的自由,谁也管不着。
而且,你的质问已经脱离了讨论话题的范畴,我们谈的是用盗版是否有理,而不是用不用的问题。何况,所有人都拥有的东西,未必是好东西。每个人都有阑尾,但你能告诉我阑尾的功用是什么吗?


Q:小偷也是有基本权利的。抓到小偷不能由失主来进行审判。美国中国都是这样。所以,微软该行为是违法的。他可以搜集证据,但是,不能损害他人利益。
A:我没觉得微软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注意,微软对盗版用户作出的黑屏提示,是只有正在使用盗版视窗系统、又同意授权微软作验证的计算机用户,才会遭遇黑屏提示;而且,黑屏只是提示,既不影响用户操作,也不会向外传送用户信息,何来损害利益之有?就算这会带来一些操作上的不便,但黑屏给软件盗用者带来的不便,应该小于门窗和锁头给小偷带来的不便,也小于米缸盖子给老鼠带来的不便。所以我认为,在号召起诉微软前,我们应该先支持小偷和老鼠去起诉屋主,让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拿掉门窗上的锁头和米缸上的盖子。


Q:楼主说的很有道理,可是现在用Windows的人无数,有多少使用Windows的人在为自己生存而忙碌?他们能考虑这么多么?什么道义不道义的?微软的盗版还导致民族产业受到冲击呢!你怎么说啊!
A:1.不仅是坐办公室的小白领,这个世界上的绝大部分人每天都在为生存而忙碌,农夫、司机、售货员、侍应生……他们考虑的事情也并不多,挣的更不多,每天的大部分精力只能集中在眼前的事情和利益上,那么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农夫可以去别人的粮仓里偷种子种地?出租车司机是不是可以都开黑车来逃税?售货员是不是可以擅自给商品打折然后吃顾客的回扣?显然不可以。这些行业都有着极其森严的公私规则和竞争壁垒,让人难逾雷池一步。相比之下,在版权法规尚不完善的国内,使用电脑工作的人们所处的环境实在是优越得令人发指,还有什么值得不满和抱怨的呢?而且,我觉得无论再忙,抽空思考一下自己的行为与心态究竟是对是错,这点时间总归是有的。
2.盗版windows当然导致了民族产业受到冲击,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直到现在,国产软件行业都在为中国庞大的盗版用户群默默地买单,这大概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事情之一。他们,才是受到利益损失和伤害的人,也是最值得保护的人。然而,造成这一切后果的责任人是谁呢?打个比方,你开了一家熟食店,卖的香肠特好吃,远近闻名,有人偷偷摸去了一大串,结果把他家的狗撑死了,一怒之下将你告了官。你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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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至今为止,我看到的所有指责微软、为盗版辩护的理由,都是荒谬的。我明白人们罗列的种种所谓困难,包括没有钱买正版软件,也没有兴趣转用免费软件,更没有勇气承认盗用等等,但我们能不能从最起码的做起,能不能从停止铺天盖地地为盗版辩解做起,从理解和尊重知识产权做起?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偷,我们至少也应该怀着歉意和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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